醫德與愛情    2021.4.10

 

“你瞭解《良醫必須像慈母》的意義麼?我們切切要看重病人的生命,是一位醫生,絕對不能做出任何對病人有危害的事情,並且永遠記得病人是最優先。醫藥界的我們,應該懂得對病人的尊重與厚愛,不分彼此,必須平等、忠實對待。我們的工作是與病人的健康有直接連帶關係,甚至於到一個人的生命。所以我們不止要擁有優越的專門醫術外,還要有一顆愛心,懂得對病人鞠躬盡瘁的態度,只要一點敷衍就會添加給病人痛苦,甚至因此而丟了性命。但是,王文凱,你在做什麼?怎麼能夠搞成這樣呢?這麼草率?” 

 

文凱醫師站立在院長前,低著頭唯唯諾諾應是。院長繼續:“錢財雖然是重要,但它是魔鬼,有魔力的,不能被它的魔力支配,它會把一人的醫德埋沒,是嚴重的埋沒,它令醫師失去了對病人的責任性,診療的準則性。我不希望你會有下一次。你回去詳細地寫一份醫程報告書,夾帶病人臨床病症給我,順便寫一份檢討書。好在事情及時發覺。不然後果難堪。………”文凱醫師再次低著頭唯唯諾諾應是。

 

文凱走出院長室後直到醫院飲食部叫了一杯咖啡,獨自找了一個靠近水池的窗口位置坐下,他一邊像女人般一口一口地呷呷嘬嘬,一邊想起前幾天發生的事而無比懊悔。他在想對私人感情尤其是護士長翠華,也是他的愛人,所做的事情是對或錯?他不曉得,但對公家、對院規上,他認為控告翠華是對的。事因翠華和院外藥商串通把院內專用的特殊藥品倒賣給私商牟利,但被內科醫師文凱發現,文凱屢次規勸不成功後,決定向院長揭發,翠萍也為此氣憤而結束了與文凱多年的感情並斷絕來往,文凱是深愛,關心翠華的,他不想翠華因一時貪念而毀掉了美好前程。感情的破綻導致文凱精神頹靡不振,終日與酒為伍,只願辣辣液體化解情愁。 

 

前幾天,在酒精的作用下,文凱沒看清病人的病案就誤下藥,指定給患瘧疾的病人注射夷島素而患糖尿病的病人靜脈注射奎寧、口服青蒿素。護士臨床注射時才察覺,及時找文凱詢問但他醉得昏睡在桌上,護士心急跑到院長請示意見時,誤開方下藥之事才被曝光,因此今天院長才對文凱長篇闊論地訓話。文凱呷完咖啡就起身回家,今天他已沒心情到病房巡診病人,而且院長也要求他暫時停診去寫報告書和檢討書。

 

文凱來到院長室並敲了一回門才聽到院長回應開門,文凱進入聽到院長正對翠華說:“………看在妳是初犯,所以沒移交職權機關處理而只作內部處置,經院方組織和各部門審議,已一致通過對妳懲處的方式就是免去妳護士長一職,其二,轉移妳工作單位,其三,停止工作三個月,三個月後到新的單位報到任職。我希望妳在這三月內好好反省。好了!回去吧!”翠華拿了決定書邊哭邊衝出院長室,她不理文凱如何喊叫一直哭著離去。 

 

院長轉向文凱說:“凱醫師,你把文件放下吧!關於你的事等組織看後才作決定,你暫時休假兩個禮拜以穩定情勢後才來上班。另外我私人跟你說,對於揭發翠華的事,你沒錯,做得好;不過對於愛情上來說,你就吃虧一點,沒關係的,怎樣說你是一個男人,好好利用假期去安慰、討好翠華。好了,去找翠華吧!” 

 

經幾天站在翠華家門口呼喊不得要領,文凱覺得很沮喪預備回家時,翠華出來見他了。兩人默默無言來到欄柵裡的一張石凳坐下,翠華低著頭望著腳下的一片枯葉發呆,而文凱時不時抓著頭發愣,空間出奇靜寂得只聽到雙方的呼吸聲,時間分秒滴嗒滴嗒地過去,終於文凱開口說:“華!對不起……” 突然翠華撲倒進文凱懷中大哭,哭聲混雜著翠華的聲音:“文凱!我不能沒有你啊……!”

 

 

        2021.4.10

 

中尉郡刑警孟看畢桌上的檔案後,站起來走到窗邊點燃一條菸,深吸了幾口,不經意地舉手摸一下額頭後就大聲喊叫下士刑警阿俊進來,阿俊進來問什麼事?孟中尉指著桌上的檔案說:“帶黎文七上來”,俊下士離去後,孟中尉喃喃自語:“這世上竟然有這種人,他是人還是禽獸”?


    黎文七,慣稱七哥,四十八歲,文盲,育有三女一男。他的妻子經常到遠地買賣,而七哥是木匠,工作不穩定,時有時無,所以幾乎家中生計全靠他的妻子維持。1992年三月十二日,其大女兒十九歲上書投訴其父黎文七猥褻、強姦了她十五歲的妹妹。然而,其十五歲的妹妹反說其姐跟父親發生關係並生下了嬰孩。家中發生了重大事情而黎文七的妻子直到現在才知曉?孟中尉從X 坊呈報的檔案中在另一張白紙簡略地寫著。


    在再詢問錄供的過程,當事人直截了當認罪。孟中尉沉靜地對黎文七問了一句份外話:“你為什麼這樣侵害你的兩個女兒?你不怕報應麼?”,黎文七回說:“我多年種樹,樹長出果子了,我應該吃的……” ,站在一旁的下士刑警阿俊怒火中燒,揮拳打過去並說:“操你娘的,你這禽獸敗類”,黎文七被打趴於地。孟中尉喊住阿俊:“住手,你瘋了麼?怎可以這樣對待犯人?你給我滾出去,然後給我寫一份檢討書”。阿俊離開後,孟中尉轉對著黎文七說:“現在我讀這份筆錄你聽,聽後若沒意見就簽名及打手印”。


    1990年的一個停電晚上,黎文七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裡就竄入正在睡覺的大女兒的床上,上下其手猥褻並施暴。事後黎文七恐嚇大女兒不許聲張,不然會被她媽媽打死。接著下去,黎文七繼續對其大女兒多次施暴,受黎文七長期軟硬兼施的恐嚇、威脅下,其大女兒萎靡不振,惘然若失,精神嚴重損傷,喪失理智反抗能力,默默認受至竟成了自然而然地任黎文七的獸行所為。直至胎珠暗結被其母發覺,任其母屢次逼問、拷打下,其大女兒守口如瓶,打死也不道出誰是腹中孩子父親的名字。後來事情也不了了之。

 

1992年,其大女兒發現黎文七對十五歲的妹妹猥褻,醋勁大發即上書告發。在審問其大女兒時她說:“我愛我爸爸,我不允許他有別的女人”。孟中尉搖頭感嘆:“這是一個敗壞倫理的家庭”。黎文七簽名打手印後,孟中慰把所有錄案卷宗移交檢察院並建議對黎文七追究刑事責任。檢察院審閱卷宗後即轉交法庭審判並提議判黎文七死刑。 

 

法院開審當天人山人海圍觀,而黎文七的妻子抱著二女哭得死去活來,一直吶喊:“天啊!我上輩作了什麼孽讓這輩子承受這麼大的孽啊!天啊!叫我怎麼活得下去……”, 黎文七的大女兒卻臉麻木毫無表情。當法院對黎文七宣判死刑時,他的妻子當場暈了過去。然而,法院審問過程中,產生案中案,經對黎文七的大女兒的孩子驗證DNA 得到的結果,黎文七不是孩子的父親。黎文七的大女兒的孩子的父親是誰?又要另去調查,這是另一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