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生可畏

 

 

    我喜歡寫作,每篇倘若沒寫上二三千字,總會感到還未暢所欲言,至於讀者是否討厭這種八十老娘纏腳布式的文章,實在管不了許多,一於我行我素。

 

    學生時代,老師教我們作文,曾經強調要先打腹稿,可我卻學不到打腹稿這一招,只胡亂地寫,很多時候,一篇文章寫完,竟需另換一個題目使之符合情節,就因為不曾打腹稿之故。

 

    寫草稿時,以最快速度跟靈感賽跑,否則稍遜即逝,因此,草稿幾乎除了自己,沒人看得懂。草稿寫畢,必需加多減少句子使之順暢,這裡畫一個箭頭,那邊塗黑一列文字,如此一塌糊塗,自然要重新抄寫,這叫做複稿,可是複稿抄好之後,過一兩天重讀,還是發現需要改動的地方,這樣一改再改,一篇文稿完成,單就抄寫這一環節每每弄得手都酸了。

 

    直到1997年,我置一台電腦,技術員給我下載“快快樂樂學倉頡”。一週之後,電腦發生故障,技術員驚訝地說:“奇哉怪也,這台新電腦,裡面怎地有許多中文字”?我自然告訴他:那是自己打上去的。

 

    自從有了電腦,寫稿容易多了,隨時可以加多減少句子,草稿不會令人看得頭昏眼花,打印出來,清楚玲瓏,一篇文稿似乎跟報上讀到的沒什麼不同。

 

    可惜的是打印墨水非常昂貴,價錢大概是打印機的百分之二十。幸而在胡志明市,修理或出售打印機的店舖都有代客充墨的生意,僅收新墨水百分之二十所值。

 

    我在加入尋聲詩社之前,早就把自己的作品打印,裝訂成書,分別送給喜愛閱讀的親朋好友。自從加盟尋聲,鑒於冬夢兄每篇作品都有配圖的手法帶來視覺的效果以此,我打印的書尤其遊記,把拍攝的照片加插上去,使讀者免除枯燥乏味的感覺。

 

    然而打印七彩照片,如果是原裝墨水,效果當然頂好;使用充墨就明顯地不一樣。在我家附近,一連好幾間充墨店都幫襯過,終於有一家叫我稍為滿意,於是成為他的熟客。

 

    這些天,我進行打印遊記“歐洲名牌三國誌”時,印機忽然鬧彆扭,分明並沒夾紙,竟然顯示夾紙字樣,教我急得搔耳抓腮。叫技術員到家來檢查,說是壞了,要拿回店裡修理。我暗忖:“這傢伙已經使用近十年,零件耗損乃意料中事,修來修去倒不如換一台新機省錢。

 

    技術員鑒貌察色,立即打蛇隨棍上,對我說:“你這台噴灑式打印機,太落伍了,現在最時興的是鐳射打印機,換一台佳能鐳射機才280萬,包保你打印出高質量又靚又省錢的效果。

 

    這人既如此推介,加上自己早有這個打算,那就聽他的好了。我沒忘記問他回收這台舊機到底能值多少?得到的回答竟然一文不值,甚至白送他也推卻不要。想當年,買這台打印機,花了整整一百美元,可不算便宜!誰又料得到它今日竟然落得如此悲慘的收場?

 

    翌日,新打印機終於給我安裝好了,試用時卻教我發現沒有彩色系統,當然不同意購買。技術員說:“鐳射打印機一般是黑白二色”。我告訴他:阿叔並沒開公司做生意,打印作品用來送親友,這些年一直幫襯他老板充墨,難道不知道阿叔需要的是彩色? ”

 

    後來跟此人老板通電,老板表示是我指名要購買2900佳能牌子的鐳射打印機。我說:“這是技術員的推介,要不是他,我怎能懂得佳能鐳射打印機的編號是老幾? ”

 

    當天晚上,我偶然發現自己的舊機雖然無端顯示夾紙,只需輕按開關掣,跳過之後便可繼續列印。

 

    由於急於完成列印工作,我忽然記起西貢市中心的宗室松街許多打印機店舖晚上仍然營業,果然,這條街一家店舖的技術員替我充墨後說:“這瓶黑墨完全沒問題,至於彩墨,你在使用之前,最好以沸騰的開水浸泡約五分鐘,然後抹拭乾淨,使用效果必定更佳。

 

    聽他這麽說,我深知這小子對充墨工作一定很有研究,要不然怎能說出這番話來?我依言如法泡製,打印出來的效果竟然跟原裝墨水毫無二致,真的叫人不能不服。

 

    店主人年齡與我相若,技術員想來就是他的兒子,在跟我閒聊時,店主說:“原裝墨水動輒數十萬,說到彩色鐳射墨水總共四瓶,每瓶價值百多萬,這叫做丫環比主人婆還大,你還是使用噴灑式印機比較化算,充墨的費用每瓶才四萬塊”。

 

    閒談間,一名身材高瘦的青年騎一輛嶄新摩托車,走進店來購物,店主一面做生意一面對我說:“你瞧這小夥子,兩兄弟從中國到越南還沒一年,租房子在巷內修理電腦,初時連半句越南話也不懂,可現在做買賣,所有零件名稱都說得頭頭是道了,連摩托車也買啦!真了不起。”

 

    我好奇地詢問,該小夥子回答是廣東人,到胡志明市真的還沒夠一年。這是多麽不可思議的呀?雖說男兒志在四方,可到底越南在人們眼中並不是天堂,他兄弟倆離鄉別井,跑到人地生疏的越南,竟然連半句越南話也不懂,偏偏還選擇絕少華人聚居的第一郡落腳,儘管有親朋戚友做後盾,生活恐怕也不容易對付吧!如此困難重重,還是熬過來了,那不是後生可畏是什麼?

 

                                                                         201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