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尺魔一丈   

  談到交通法規,基本上所有國家都抄用一個現成的版本,最著重的是人命關天四個字,限制車速的目的就希望減低車禍數字,並非越南始創,各國都有。

 

     高速公路時速允許120公里,開慢一點,可以偏右行駛。國道一般是80公里時速、鄉村小路30公里云云….視乎道路的條件而施為。

 

     歐美各國對交通法規的執行甚為嚴格,汽車在市區行駛,每到十字路口,儘管靜悄悄也須煞車,使輪胎真正地停下來才能繼續前進,否則自動攝錄器給你的車子照一張相片,罰單將會寄到你家。

 

     可笑有一次我夫婦站在沒有斑馬線的十字路口等朋友開車來接,一輛汽車慢慢駛來,終於煞車示意讓我們過馬路,我會意之後表示沒此需要。原來在美國,沒有斑馬線的十字路口,行人得享優先過馬路這個權利。

 

     中國的交通當然沒有美國那麼完善,規定的時速,司機是否遵守也不得而知。去年,我們搭車從雲南前往河口,一路上,見到的時速規定根本是歐美的版本,越南也不例外。抄襲文章是要不得的行為,可是抄襲交通法規卻大受歡迎,符合美國人強調的人權。

 

     目前,越南南方通往各省市的國道正在致力改善中,一A國道是直通南北的主要幹線,還嫌太窄,車輛流量與日俱增,車禍是一大隱憂!數年前,交通部門嚴格執行時速控制,罰款甚鉅。雖然如此,大多數司機都不耐煩開慢車,尤其為了搶客多掙一點收入,往往違規超車,只需沒見交警的影子立即加大油門揚長而去,暢所欲開其飛車驚魂的技術。

 

     一段日子之後,交通部門以攝錄器作制裁,於是BAN TOC DO攝錄一詞在司機口中不脛而走,變成客運行業的催命符,因為被攝錄的汽車,罰款高達數百萬,而且被吊銷駕駛執照最少一個月,甚至有重新考取駕駛執照的場合。

 

     我喜歡出遊,尤其每年清明重九都回定館登高。自從襟弟移民美國,出租汽車的生意結束,把汽車賣掉,近數年都乘坐客運往來,對司機們的行徑頗為瞭解。原來司機們的收入以往返次數計酬,客運公司的車隊十多輛,十多位司機以手機互相傳訊,通報交警出現的位置,甚至通報什麼地方被堵塞。不但如此,司機們更隨時向迎面而來的汽車打手勢示意前方有沒交警,這種舉止,大凡曾經搭過客運的人都曾目睹。

 

     今年清明,我從定館返西貢,正好坐在司機身旁,到了盞邦,他突然對我說:前面兩架私家車已被攝錄。我反問:你怎知道?而且他們犯了啥規?他說:越位,什麼地方不好越位,偏偏在這裡越位,交警就躲在巴士站後面,以一張塑膠布遮住攝錄器。我朝右邊的巴士站一張,證實他所言非虛,汽車才駛出約二百咪,果然該兩架私家車都被截停。客運司機又說:罰款最少300萬。

 

     客運司機魔高一丈,他們每天在此線往返,交警出現的地方,憑手機互相傳遞訊息,開快車只管開快車,很狡滑地兔脫交警的逮捕,絕非沒有犯規!可憐私家車司機偶一不慎,整個月的薪水被罰掉一大半。

 

     一般來說:車禍的發生,大多是客運司機沒睡好覺。常見人們組團出遊,相約早上五六點登車,有的甚至約四點,司機必須提前開車來接,他睡好覺與否無人理會,這是最危險的事!奉勸各位登車時留意司機的精神是否愉快?倘若發覺他精神恍惚,該車不搭也罷!

 

                      201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