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今日的堤岸

 

 自從1982年11月17日黨中央書記處第10號指示肯定華人是越南公民後,到1995年黨中央書記處第62號指示更清楚地確定,華人是越南公民,是越南各民族共同體中的成員。遵照越南社會主義共合國憲法與法律規定,華人能享有越南公民的一切權利與義務。黨中央書記處二道指示是越南華人立身處世的指南。

回顧百年來,越南華人的觀念中仍然是“身在海外,心在家國”,可是這個家國都是那麼的渺茫,華人一直是被否認的海外孤兒,是不可置疑的。故海外華人惟有自力更生,努力匯入居留地生活,他們一直把居留地當作自己的家國。近一世紀多的漂泊,海外華人經過不斷地奮鬥,逐漸獲得居留地的承認,列入地方公民。二戰後,東南亞各國獨立後都承認居留地的華人是法定的公民。越南華人自從定居後,意識中也當越南是自己的家國,在衛國戰爭中,爭取國家獨立,多少華人的鮮血把越南的國旗染得更紅更亮麗。經黨中央書記處二道指示,已經成為華人生活指南,無異是開通了華人對國家民族的渴望。他們不再等待兩岸來承認自己,何況腦海中古老的家國,只是湮遠的年代。如今,只有越南才是華人的祖國,是華人落地生根的地方。

 十幾年落實了革新開放政策,加強了華人同胞對革新路線、對國家工業化現代化事業的信心。華人以越南公民的資格參加工作、參加經營、參加生產。為安定家庭生活、為發展祖國經濟,華人不惜勞力地營營業業。十多年來堤岸經濟發展蓬勃,華人以勞力經營致富者也越來越多。

 語云:“取之社會,用之社會”,這是華人回饋社會的傳統精神。歷年來華人慈善活動也相當值得一提,堤岸華人營業界每年為全國貧窮患難對象捐贈十億以上之金額,堤岸各會館為本市貧窮同胞捐贈情義屋、為窮困學生頒助學金、給貧苦病患者贈醫療保險證等;同時也到各窮鄉僻壤的邊陲給人民造橋、修葺學校、建贈情義屋等約在十億元以上。最感人的還是一些小商、小買賣者、肩挑小販,本身原也不富裕,也到市窮人病患輔助會去捐贈一些微薄的收入,雖然那是刻苦中積蓄下的蠅頭小利。而在祖國邊遠的地方、深山野嶺中的村邑,一些窮困的同胞也時時收到金邊市、同慶市、新成市、安東市各小商送來的溫情和禮物。有關近年來在風暴中遇難的蜆港、廣南、頭頓、檳椥各災區也獲小商們租賃車輛,迅速地把賑災品及時送到。典型人物中,安東市婦女會副會長兼慈善會副會長馬黛蘭,十三年來她負責的慈善會已經為贊助各地天災困難的同胞在百億以上。

 根據年輕人日報2007年的消息,為珍重各個人、社團積極參加慈善活動,國家主席先後給穗城會館、義安會館、二府會館、溫陵會館和在安東市的馬黛蘭頒贈三等勞動勳章、以茲表揚。

 綜合一般資料,則全國約有一百萬華人同胞、胡志明市占了半數;多數集中在堤岸各郡,仍然是以廣州、潮州、福建、海南、客家,五種語系的華人居多。華人黨員除了有資歷的高幹外,新黨員有四百多人。華人的政治席位有國會代表、市委員、郡委員和各基層的黨委員。另外也有市人民議會代表、郡人民議會代表、鄉人民議會代表。在本市整個政治系統中出現不少華人優秀幹部。

 十多年來華人經濟發展迅速、生活也大幅度提高,華人生產品牌都能冠上“越南優質國貨”的稱號。自從國家進行工業化現代化後,胡志明市一些偏僻的地方都建起新市區來。這些現代化建築美奐美侖、設備齊全、交通方便、管理週到、空氣又新鮮。原居在堤岸幾代的華人已經開始分佈到第二郡、第七郡南西貢、富美興和平政、芽皮縣等新市區去生活。

    堤岸,也許有一天,不再是華人聚居的住處了!也不再是華人的專有名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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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為安散文集《堤岸今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