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心不順,談了六年戀愛的女友芳芳怎麼也甩不掉,這真是一塊燙手的山芋啊!我和芳芳來自偏遠的山村,我們在都市拼搏了幾年,現在我們已有了自己的公司。本來我們有感情基礎不應該分手,但是芳芳管東管西,讓我的人身失去了自由。

    哪家的老板為了應酬不在外面花天酒地啊!我也就是和一個女同事菲菲吃了一頓便飯,在沒有人的地方拉了拉手,這就遭人非議了。也不知道是哪個多事之人,用小道消息報告給芳芳。

    芳芳指著我的鼻子數落小孩般把我臭罵了一通。一氣之下,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勇敢地挺起胸膛,拿出男子漢的萬丈豪氣說:“從今以後你是你我是我,誰也別管誰的事。”說完,我還學著古人的樣子,在我們中間劃了一道“鴻溝”,不過古人劃鴻溝大多用的是劍,我沒有劍只好用了一把掃帚。

    可芳芳太不拿我這個大丈夫當回事了,她從“鴻溝”那邊一蹦就蹦了過來,拎住了我一只耳朵說:“你小子是不是想忘本啊?你的公司要不是我芳芳,什麼時候輪得著你唱「東方紅」,現在開上小車了住上高樓了,就想把人甩了,你小子想都別想。”

    我找到愛我愛的忘了白天黑夜的親愛的菲菲說:“親愛的,假如我是一個窮光蛋的話兒,你還愛不愛我?”菲菲想都沒想說:“就是你窮的連褲子也買不起,我這顆紅心照樣屬於你。”菲菲的話讓我吃了定心丸,我決心衝破重重阻力,誓與芳芳一刀兩斷。當我和芳芳再次提出分手時,芳芳冷靜地思考了足足有五分鐘,才下定決心地點頭答應了,不過她提出了一個額外的條件:一切財產歸她所有。

    為了獲得解放,徹底甩掉壓在我身上的這座大山,我咬咬牙說:“我滿足你。”

    離開芳芳以後,我又一次回到了“窮光蛋”的歲月,不過我比那時侯還窮,從山村裡來都市的時候我和芳芳有總資產三百元整,這時候我身上只有兩塊錢。天已經擦黑了,我連旅館也住不起,好歹咱也是個著名的企業家,我不想睡在候車室或者橋墩子下為小報的記者們提供爆笑的資料。無奈,我只好投奔親愛的菲菲,當我只差光著屁股見到菲菲的時候,菲菲吃驚的差一點驚叫起來。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大概說了一遍,我想抱住菲菲說一聲:“從今以後,我們再也不用像耗子一樣的偷偷摸摸,我們可以光明正大地再一起了。”誰知道菲菲反應冷淡,拿起了一把笤帚非讓趕我走,並恐嚇我說:“你要是像癩皮狗一樣想賴在這裡,我就報警抓你。”

    菲菲的話,嚇得我的一顆心用力的狂跳。我強壓住心頭的怒火說:“菲菲,你怎麼變化的這麼快啊?昨天還口口聲聲地說愛我,怎麼今天一眨眼間就變了呢?”

菲菲冷冷地笑著說:“你變化的也不慢啊!昨天還是一個腰纏萬貫的大富翁,今天卻變成了一個不明分文的窮光蛋!”

 

                                                                                              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