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和尷尬,都因這隻多毛的手……

 

柳易冰

 

 

非馬詩裡的幽默,常使人在溫暖裡感動,包含著深層的善意和良知。絕不是淡淡一笑的那種滑稽,因其終極目標是驚世、反思、嘲解和慰藉,故而即使人性弱點引發的無奈與尷尬,亦是鞭事而不及人。讀之酸辣俱全,而揮之不去。

 

是“嘲解”而不是“訕笑”,涉及粗看是“我”,深思後衍生成“你、我、他”,是人類的普遍短缺,揶揄之後,在幡然省悟裡,會心微笑而接納。

 

如從社交禮儀的需要,西裝筆挺,是一種正常的衣著必要,但從過份束縛人的個性來看,過份“時尚”,使人淪為衣架,迷失了自己。

 

讀著非馬的《領帶》:“在鏡前 / 精心為自己 / 打一個 / 牢牢的圈套 // 乖乖 / 讓文明多毛的手 / 牽著脖子走”

 

至此,你在非馬一聲“乖乖”中,你的胸前不也感到那隻文明的手,也緊緊地拖著你在走?

 

這裡的股民有句常用詞叫“套牢”。

 

70年代初,非馬從平時衣著較為隨便的美國返台訪友,在大飯店裡餐聚時,在西裝革履的整齊裡,他獨自一人顯出了 隨便”,過一段時間再回台,他西裝端正的服飾又在一群隨便服裝中有了“鶴立雞群”的“獨特”。他在正規的端莊裡,擦著汗。又一次站立在“尷尬和無奈”的站台上,領略多毛文明的手的厲害。

 

我想起了,那位絕頂天才的猶太科學家愛因斯坦的故事:他初到紐約時,常穿一件破棉襖,朋友質問他時,他說:整個紐約,無一人認識我,穿它何妨?不久,他著名的“相對論”使他成為公眾人物時,他還穿著那件破棉襖,他竟用幽默擋住朋友的責難:整個紐約差不多每個人都認識我,穿它何妨?

 

通常意義上說,人要整潔,體面的穿著,無可非議。但被衣服“套牢”成了奴隸,就可悲了。

 

在我原住的塔城路,戶挨戶都是服裝店,我常見到一群為奴隸的農村姑娘,結隊搜索衣店一整天,擠著公車,中午吃一碗湯,精工細磨與攤主討價還價,以為得到優惠,實質上還被溫柔地斬了一刀,擁了一大包便宜貨,回家路上腳步輕盈,像超級模特兒在T型舞台上,走著貓步。下周同樣結隊進城,搜索更為“時尚”的衣褲。

 

她們幾乎走火入魔地衝浪在服飾之前沿,樂此不疲,除衣物外,我不知她們還會看到其他的什麼物品?

 

回頭再與非馬的幽默來湊個熱鬧。

 

他在一首《時裝》裡寫道:

 

“一走出百貨公司的旋門 / 她便發現 / 她剛剛買來的時裝 / 已過時”

 

非馬也在使用他的“時間相對論”了,玩著愛因斯坦的變種理論。

 

而被牽著脖子的奴隸,連感受都扭曲了:

 

“……每年她都要忙得團團轉 / 拉長縮短小腿 / 有如它們是一副三腳 / 不,雙腳架”

 

她曾一度被它魅力征服的時裝,離開模特兒身上,為什麼“便縮小變形 / 走了模樣”?

 

非馬旋動變焦環,那無處不在的手上的毛被顯微得看著嚇人了。

 

                             2004321   白壁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