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禮物與辦年貨

  

    從旅遊哈瓦蘇湖倫敦橋回來,引起親友們提到旅遊的連串話題,發覺居住鳳凰城的民眾,平日最大的疏忽,誤以為亞利桑那州屬於沙漠地帶,值得遊覽的地方不多。事實不然,回顧自己的種種旅遊行蹤,證明本州範圍廣大,周遭寬闊,旅遊景點到處有,只要留意選擇,不一定要到外州,也可在州內暢遊。

  這一陣子,又是人們談論旅遊的熱門時刻,因為聖誕節快來了,新年將到了,接連的假期,是旅遊的好季節。只不過,並非人人喜歡出埠旅遊,佳節當前,很多家庭中,邀請親友來個盛大歡聚,反而討論購買禮物為主,選擇買什麼物品,送給誰人最適合,進入了話題的高潮。

  對於生活在歐美國家的華越同胞來說,一方面融入主流社會慶祝聖誕,迎接新年,安排購買禮物,或籌備探親旅遊。另一方面保存民族的傳統節日,就是農曆的過冬和過年,俗語說「冬大過年」,先輩們是很重視,但冬至總是在聖誕節前三日來臨,常被迎接狂歡的聖誕熱潮所掩蓋,過冬遂顯得簡單;只有過農曆年,即是春節,通常在陽曆一月下旬至二月底之間,那就有比較充裕時間運用,展開辦年貨的一系列活動。

  迎春辦年貨又和聖誕買禮物不同,聖誕禮物簡單,通常贈送的對象是某位親友,或參加派對交換禮物,貴賤不拘,容易選擇。農曆新春辦年貨則複雜得多,除了親戚間的循例送禮外,還要購買裝飾房屋門面用具,佈置廳堂物件,除夕團年祭品,春節下廚食譜,元旦拜神香燭,初二開年牲禮,更不要忘記蠟梅四季桔啦,揮春對聯啦,利市紅包啦,新型爆竹啦……林林總總,不是那麼容易安排。所以,農曆過年不叫買禮物,而叫辦年貨,這「辦」就不簡單,很多家庭主婦辦起來大呼「頭痛」。

  我生長在越南南方,一直到五十多歲才移民美國。過去那個越南社會,可說受中國文化影響深遠,民間同樣是使用農曆,逢年過節習俗和中國一樣,土生土長的華人,和來自中國大陸的同胞沒有什麼分別,都會興高采烈的過新年,年尾的大半個月,就是辦年貨熙熙攘攘的時期,謝灶之後,更為熱鬧。

  當年越南共和國政府,每逢年近歲晚,各地方政權管理市場部門,都會在街市附近某一個地方,或在旺盛街道的行人路段,設置年貨攤位,以供給市民辦年貨,熙來攘往,十分熱鬧。

  記得一九五八年初,我還在番禺學校讀小學,因為家窮,要兼職校役,賺取微薄工資幫補家庭開支,仍然捉襟見肘,入不敷出。那年為了迎接戊戌新春,我的哥哥竟然想到做擺年貨攤的生意,在第五郡同慶大道近大光明巷口那裡,申請一個擺地攤位,售賣衫褲;他是在玻璃廠工作,下班後負責採購,攤位則由母親和我看管售賣,母親是殘障人士,駝背與不良於行,不能幹粗重工作,售貨則不成問題,我則是學校放寒假,正好休閒,可以幫手買賣,晚上收市就近將貨物寄存到番禺學校裡。

  就是那一年,我全神貫注擺賣年貨攤位,也全程觀察到人們辦年貨的各種動態,有闊綽豪爽的,有慳吝節儉的,有量力購置的,有閒逛不買的,形形色色,盡收眼底。自此之後,我沒有再在年貨市場經營,也沒有在年貨攤逗留那麼多時日,因為過了戊戌春節三個多月,母親臥病不起,告別人間世。當年有鄰人怪罪我哥哥,指責他安排擺賣年貨地攤令母親辛勞累倒的,也有可能吧,但有什麼辦法?主要還是家庭窮困所致。

  那已經是六十年前的事,每到歲暮辦年貨時,我都會憶起這段小史,在唏噓的同時也感到安慰,至少,我這一代的苦難已挨過,沒有連累兒女們,他們不識貧困滋味,是一件好事。

  看啊!生活在美國,在亞利桑那,在鳳凰城,年近歲晚,還可以登記乘坐大巴士去外州辦年貨呢!

 

               二○一七年十二月廿二日星期五發表於鳳凰城美西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