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欣賞別人

 

從報紙上看到一則小故事,說台灣作家林清玄去一家羊肉館用餐,老板對他說:“你還記得我嗎?”林清玄說:“記不起來了。”老板拿出一張20年前的舊報紙,那裡有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那時他在一家報社當記者。這是一篇關於小偷的報導,小偷手法高超,作案上千次,次次得手,最後栽在一個反扒高手的手上。文章感嘆道:“像心思如此細密,手法如此靈巧的小偷,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會有成就的吧!”老板告訴他:“我就是那個小偷,是你的這段話引導我走上了正路。”

 

連小偷身上也有可欣賞的地方,連小偷也能在欣賞的引導下走上正路啊。

 

很多時候,我們會欣賞自己,中國有一個成語叫憋帚自珍,只要是自己的東西,再壞也格外珍視,比方說自己寫了一首詩,總是覺得非常好。老婆是別人的好,兒子是自己的乖。在別人身上,特別是別人的優點,有時總是看不到,更不用說欣賞了。

 

    我參加工作那年,遇上單位詩歌大獎賽,所謂的大獎不過是一件價不過十元的棉背心,可是參賽者之多完全出乎領導的意料,新參加工作的員工大多從大中專學校畢業,用一個員工的話說“翻翻筆記本,隨便拿幾首出來,就可以參賽”,因此,領導不得不請市作協前來幫忙,怕一不小心弄掉了眾多參賽篇目中的佳作。

那時我已經是小有名氣的省作協會員,出了本由市長親自作序的散文集子,每月的稿費勝過工資。不時獲得的獎項每年都有許多,獎金花了,獎狀卻一個接一個擺放到辦公室醒眼處,算是證明自己寫作水平的標誌物。領導總算慧眼識珠,讓我與市作協的領導一起當評委。於是我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權力」,對單位的參賽選手都打了很低的分數,因為在我眼中,那些所謂的作品在我審稿的標準裡,完全是些不及格的貨,不論是自作多情的吟詠,還是故作高深的論述,都與比賽的標準有很大的出入。然而,被我打得很低的作品最終得了獎,因為去掉一個最低分的時候,我的打分也被去掉了。

 

其實,學會欣賞容易,欣賞一朵艷麗的花,欣賞一卷優美的畫,但是欣賞別人,尤其是自己身邊的人,就有點難了。難就難在欣賞了別人,意味著對別人成果的一種承認,成功的一種承認,在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下,不是等於投了對手或起跑線上一同競爭的人一張支持的票嗎?於是更多的人在欣賞自我。後來,單位仍然每月都進行寫作方面的作賽,可是我的評委資格卻被領導除掉了。我想不通,肯定是領導嫉妒我的才能吧。

 

單位聚餐,席間喝了一點酒,於是壯著膽子質問領導,為什麼不允許我再當評委,難到是我的水平達不到嗎?領導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對我說:“小許啊,不是你的才氣原因,你是省作協會員,出了散文集,論才氣說實話我們單位誰也不能與你相比。也不是我嫉妒你,有你在我們單位,是一種幸運,我常在別的單位介紹你這位作家。你缺少的是欣賞別人的勇氣。如果一個評委欣賞別人的勇氣都沒有,那些參賽者也就不會被你欣賞。我們舉辦各種活動的目的,並不是要獎出幾位像你一樣的作家,而是通過活動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讓更多的員工參與到活動中來,這才是單位舉辦此類活動的目的啊。”

 

                                    2010.5.16寄自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