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廣告令人發

 

近日報載,大陸蘇州鬧市區觀前街某湘菜館,掛起一張招徠生意的廣告橫幅,居然是粗俗不雅,另含曖昧暗示之文字,竟高掛在都會鬧區的大街上,讓人看了很不自在,這句廣告詞是「不要告訴別人,你的肚子是被我搞大的!」(意謂菜色好可讓人大飽一頓,但有消遣消費者之嫌)。

其實在台灣的社會中,低俗廣告亦偶有在電視或報章雜誌,甚至在公車外側廣告上看到,類似上述的廣告詞絕不是首例,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例,因為業者認為低俗正迎合大眾口味,拿來當噱頭最為得益,至於有無涉及影響淳風美俗,降低社會文化水平,對他們而言則是另當別論了。有識之士看到這些粗俗的廣告文字雖是嗤之以鼻,但因為凡人都有好奇心,恐怕對之予以關注時,亦無形中不知不覺間充當了為其炒作之幫兇,甚至連對之加以批評,都怕被利用作為大肆渲染的題材。商人擅於藉題發揮,玩弄花招的手法實在防不勝防。

有人認為開黃腔可增加趣味性,光怪陸離的惡搞可以吸睛,有些是以暗示的手法,有些則是明目張膽得令人作嘔,對社會大眾肆意進行精神汙染,最怕的是長此下去,大家忽視妄聞下,惡例漸漸形成習以為常的情況,助長了社會逐穢逐醜的心態,失去了自淨的功能和審美的價值觀,人文水平於是一瀉千里。

如何抑止歪風? 除了政府的主流文化要加強引領作用之外,傳播媒體亦需要強化其社會責任,使低劣、醜惡的陋俗沒有傳播的空間與環境,而社會大眾亦應有所回應,不要隨波逐流,大家以鄙視的態度加以撻伐,或拒絕消費,這樣才可給我們的社會塑造一個激濁揚清、返璞歸真的氛圍與環境。

 

                                                                                       201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