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白居易的詩教

 

——當前新詩狀況之管見

 

    毛澤東同志在世時曾批評過,“新詩幾十年來迄無成就。”這是對新詩的高標準要求,未免有些過於嚴格。其實自新詩在中華大地上誕生以來,各個歷史時期都曾出現過一些代表性的詩人和代表性詩作。諸如郭沫若的《女神》、聞一多的《紅燭》、艾青的《大堰河》、臧克家的《老馬》、賀敬之的《回延安》、郭小川的《向困難進軍》、北島的《回答》、葉文福的《將軍,不能那樣做》等等,都曾在讀者中產生過很大影響,給人們以巨大的精神鼓舞,對當時的革命和建設都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然而,進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在市場經濟大潮的衝擊下,詩壇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尷尬,老一輩詩人先後謝世,一批優秀的中青年詩人紛紛改弦易轍,不再歌唱。於是新詩壇上出現了無主將、無主流、無主題,甚至無標準的混亂局面,劣詩、偽詩、不知所云的東西充斥著詩歌領地。

 

    某報的一位資深編輯曾做過一個試驗:從不同題材、不同風格的十首詩稿中各抽出一句,隨便拼湊在一起,組成一首“新詩”,問一位“新銳詩人”這首詩怎麼樣,回答竟是:“好詩,好詩!太好了!”再問好在哪裡,回答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這位老編輯後來談起此事時不無感慨地說:“新詩淪落到如此地步,實在令人痛心!”可不是麼,一堆互不相干的語句隨便組合起來,居然被稱為“好詩”,還有什麼標準可言?一首詩拆開來每句都是大白話,合起來不知道說什麼,這是當前流行的現代派新詩的普遍特徵;加之其題材大都脫離現實、脫離生活,這就難怪廣大讀者不買它的賬了。因此,新詩與群眾的距離越來越遠,讀者越來越少,變成了少數人自我欣賞的玩意兒。

 

    那麼,新詩的優劣、真偽到底有沒有客觀標準呢?回答是肯定的。竊以為一首真正的好詩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情真

 

    詩學即情學,離開一個“情”字,詩也便不存在了。大詩人白居易在《與元九書》中說:“詩者根情、苗言、花聲、實義。”老先生以樹喻詩,將構成詩的諸要素在詩中的地位及其作用,闡述得十分清楚,語雖不多,卻可視為完整的詩歌理論。其將“根情”排在首位,可見它尤為重要。情乃詩之根本,根如不正,苗焉能直?更遑論花與實了。一首詩倘若言不由衷,或充滿矯情(這是掩飾不了的),讓人見之生厭,如何能夠讀得下去?

 

    所謂“情真”,就是要抒寫發自內心的真情實感,不偽飾,不做作。而要做到這點,首先所寫的內容就要真實,必須是從生活中提煉出來的,是作者在社會實踐、人際交往、耳聞目睹中獲得的靈感或發現,而不是坐在書齋裡空想出來的。否則,即便敷衍成“詩”,也必然是蒼白的、空虛的,即人們常說的“無病呻吟”,不會有什麼生命力。

 

二◎意含

 

    這是一首好詩的必備品質,也可說是詩歌這一文學品種的基本特徵。意者,主題也,或謂“中心思想”。那種無主題,無思想,雲裡霧裡,不知所云的東西是不配稱作“詩”的。而主題不是憑空產生的,也不是從某種概念裡生發出來的。它應當是作者在現實中的新發現,從生活中提煉出的新思想。這種新發現、新思想應是含而不露、耐人尋味的。換言之,主題應通過意象來表現,而不是赤身裸體地站出來說教。否則,便會索然無味,毫無意趣。

 

    意象亦是詩的構成重要元素,有了適當的意象才能達到含蓄的境界。這裡特別強調“適當”二字,就是說意象既不能過於明朗,也不能過於隱晦。太明朗了流於直白,太隱晦了便顯晦澀。二者都是詩家所忌諱的。能否掌握好這個“度”,正是作者水平高下的表現。

 

三◎像美

 

    美是一切文藝作品的特質,詩歌尤其如此,人們常用“詩情畫意”來形容美好的景物,就足以說明這點。所以詩人選擇意象一定要有美感,要符合一般的審美要求。

 

    有些作者專愛寫些醜陋陰暗甚至肮髒齷齪的東西,這只能說明他的心理不夠正常或不夠健康,是不會有人欣賞那種“作品”的。當然,如能從醜中發現美、化腐朽為神奇,就像聞一多先生那樣,把一潭死水描繪得五彩斑斕、暗顯生機,那又當別論了。不過那要有過硬的功夫,非大家不能。

 

    總之,選取美好的意象,營造優美的意境,滿足讀者的審美需求,讓讀者的心靈受到感染和淨化,應是詩人的天職,也是詩人的一項光榮任務。

 

四◎語精

 

    詩是語言的藝術,所以對語言的要求也特別高,不僅要優美(包括講究聲韻、節奏、色彩,等等),更要高度精煉,不允許有廢話或贅字。古人常為“吟安一個字”而“捻斷數莖鬚”,以達到“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境地,可見他們對語言的錘煉多麼重視了。

 

    再看看我們今天的新詩,散文化趨勢越來越明顯,不僅不押韻了(這可是韻文與散文的最基本區別!),無節奏了,連句子也變得拖泥帶水,拉拉雜雜,動輒數十行、上百行,有人甚至以寫長為能事,實在是對詩的誤解。言簡意豐,以一當十、當百,應是詩歌語言的基本要求,有志於做詩人者,對此不可不察。

 

五◎形正

 

    在內容完美的前提下,形式美也很重要,毛澤東同志就曾明確指出:文藝作品要做到內容和形式的完美統一。這裡提出的“形正”,是說不要故意把詩行排列得奇形怪狀。比如在橫排的詩中夾雜一兩個豎行;將長短不齊的詩句尾字對齊,而句首則犬牙交錯,扎人眼球;還有的詩句長短懸殊太大,同一首詩中,有的一兩個字一句,有的二三十字一句,甚至更長,一口氣很難把它讀完。

 

    當然,我們不能要求新詩也像舊體詩中的絕句、律詩那樣,五字、七字一句,四行、八行一首。但是逞奇鬥怪、故弄玄虛絕非正道;況且,魯迅、聞一多、何其芳等諸多前賢都曾對新詩提出過“大抵押韻、大抵整齊”的主張,我以為是很有道理的,值得詩人們考慮。

 

    多年來筆者一直比較關注詩壇,有些看法和想法,猶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至於文中提到的詩應具備的五個條件,或曰五條標準,乃是詩歌自身規律決定的,並非什麼發明創造或新的發現,在此提出僅供詩人們參考。

 

    由白居易關於詩的論述,聯想到當前詩壇狀況,說出自己一些粗淺看法,就教於方家和詩界朋友,不當之處,誠請批評指正。

 

 

                             2008.5.20寄自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