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低腰褲談起

 

 

 

        昨夜看了CCTV4播出的由廣東與中央電視台共同製作的一台晚會節目。晚會是成功的。讓我這個廣東人倍感親切。可一個節目卻讓我哭笑不得。

        如果我沒聽錯那是廣州戰士雜技團演出的節目。演員的技巧是高超的,那小提琴伴奏的幾位姑娘的琴技也是極佳的。我不知道報幕人說這是戰士雜技團中“戰士”該怎樣解析?照愚見,應是對解放軍戰士的一種稱呼。大概非戰士者不應取這樣的名字來命名吧?還有,那幾位伴奏的姑娘,因為主持人沒說清楚,我將她們看作是戰士雜技團的成員也許沒錯。如果這樣推理那她們應是戰士中的一員。如果不是,那主持人應該說明由誰伴奏的。

        那幾位女伴奏全穿低腰褲。其中還有些是穿低腰短褲,按目測,整條短褲長度一尺左右,即使是穿長褲的,那褲襠的長度僅只有幾寸。一律是黑色的牛仔褲,上身穿肚皮大露的胸圍,金燦燦的發光。再加上那大幅度的搖擺臀部的動作,還有那披著長長的散了的頭髮的造型,幸而有那華人面孔和一頭黑髮,不然,我會搞不清自己在看哪個國家的節目。如果證實她們是戰士,我只有咋舌。

        這種牛仔褲是西方的衣服,低腰褲也是西方的。服裝交流乃文化交流之一。正等於現在國人上至領導下至平民會穿西服那樣。服裝交流有民族傳統的。唐朝與海內外民族交往頻繁,唐人自上而下開放意識甚濃,在服裝上“大有胡氣”。天寶年間規定:京官六品以下朝參時,都可以著袴褶(胡服的特色之一)。民間更習以為常。如白居易的“小頭鞋履窄衣裳”、李賀的“秀襟小袖調鸚鵡”、韓偓的“長長漢殿眉,窄窄楚宮衣”(引自《中國文史百科》),是描寫當時女服的胡裝特點的詩句。從清滿族旗袍演變的現代旗袍,已為中西婦女所崇尚的服飾之一。老外也用旗袍的特點來設計她們的洋服。取長補短,才能促進文化的發展。

        但要學人家的東西,似乎要了解一下情況。在美國,以前也是很保守的。上世紀20年代,出現了the Jazz Age(爵士時代),有人把這1919-1933年稱為“喧鬧的20年代”。以前在街頭扭屁股也被逮捕的法律已無法執行。街上少了仕女風度的女子;多了“隨意女郎”。“隨意女郎”穿著奇裝、叼著香煙、拿著酒瓶、扭著屁股在街頭跳搖擺舞。

        現在的美國,沒有這些“隨意女郎”了,在舉止方面,文雅了些。在衣服方面,你說他講究嘛又說不通,你說他不講究嘛又不是。上世紀五十年代,穿牛仔褲者不得進餐廳,現在可以了。但紐約政府機關規定上班不得穿牛仔褲。至於穿西裝,據說,大公司裡最初人人穿西裝,後來用錢買星期五不穿西裝的自由,最後不用花錢由你自己決定穿什麼都好。一般來說這裡的人做什麼就有相應的衣服,如旅行時穿休閑服和運動鞋,不像我在九寨溝上山時見國內游客有人穿超短裙和高跟鞋。

        至於低腰褲,在紐約被認為是性感服飾。一般女孩子不會穿的。在紐約街頭,這麼多年自有低腰褲以來,未見過像昨晚見到的不到一尺長的褲,有人可能會說這是舞台,但也要看看你扮演的是什麼角色。還要考慮,不管什麼角色都可以穿如此性感衣服,那會不會影響社會風貌?如果那幾位真的是戰士的話,又該怎樣看?

        學外國,最好的是取其長,看看是否符合自己的身份,要分析你學的東西在人家那邊被評為是怎樣的東西。如果把人家在社會風尚方面已定為不大好的東西,搬之於舞台,又國際頻道加以宣揚,不知會有何影響。當然我們並不為別人評價而活著。但不提倡這類的性感衣服,人家也不是沒理由的。中國有“皇帝垂衣而天下治”一說,素來對衣服體現一種禮儀甚有講究。北京周口店的山頂洞人(約18000年前)遺址中,已出土一些骨針,那時先人用有韌性的植物纖維縫獸皮以取暖、護膚、遮羞,他們的服裝設計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了。不知現在那些過於暴露的衣服為什麼某些地方和先民類似。

 

                                                           20061212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