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笛書簡

 

 

 

 

 

 

朱陵給藍斯

狼總是獨自行走的

1973.4.16

    謝謝你給寄回的我那位小弟弟的信,我想我給你回信不算唐突吧!你跟管管交朋友,管管的太太也可以跟你做個朋友吧!你寫的沈臨彬的蛺蝶已經在中外文學第十一期登出,想《中外》一定已經寄書給你了。寫得不錯,可是並非一篇好東西;你這封信來時,管管看完了對我說:你不要忽略越南小孩的文筆。意思是說你是令人不曾想像的優異者:這封信是文字均佳。寄寄(野野按:藍斯寫散文愛採用的另一筆名)的散文也是差不多淆惑人的優異。最近文壇讓不少華僑青年佔領,尤其是馬來西亞的「溫」幫,這許多許多人中,你的文筆是最好的,與國內的作品相比毫不減色,我想這是因為你選擇去學習的東西是一流的,沈臨彬與管管的散文都是絕佳,另外你個人的天賦顯然也是絕大的條件。

    管管對你下了評語說:「狼總是獨自行走的。」你是絕對可以獨自行走,可是仍然要鍛鍊。我自己也寫詩寫散文,對管管予你的好評很不服氣,我覺得我有些壞話要說,希望你不介意。

    單就著你這篇散文說,因為看到的東西只有這:

1.       我覺得你這篇散文頗似狗尾續貂,死咬著沈臨彬不放,不僅是一種意識上的咬,形式上也保持著把你花插在沈臨彬的花瓶裡,因此多少覺得是三不像,這篇文章是介於書信與札記劄記之間,而且始終徘徊在沈臨彬的軌跡上,沒有你自己的步子。你很可以讓詩人成為背景而浮雕於之上,想必可以表達的更好。

2.       也許你存心在文章裡放上許多《泰瑪手記》的疙瘩,如果不是想偷工剪料,那麼就是你想讓詩人重視你的仰慕,實在是不必要的,「狼總是獨自行走的」,你具有狼的稟賦,還要張著別人的招牌豈非可惜。

你對管管的稱讚我們全家大為高興,尤其你的稱許並不是不關痛癢一味拍馬的。

 

(朱陵。七十年代管管之妻。詩、散文發表各大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