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

 

        在現今凡事都講錢的社會裡,人人都想擁有信用卡,以表示自己是有錢一族。這是事實。

        70多歲的家婆有一天告訴我一件事。她說:“我那個很會做饋的好朋友買任何一件東西時,都是用信用卡。很好用的。她的女兒不敢給她太多現錢,怕兄弟們會騙她母親的錢。”

        聽了後,我一點也感覺不到那是一件好事。想想看,怕其他貪心的兄弟騙母親的錢而做出這種的安排,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事。搞不好,還會在間接中害了年老的母親!一個70多快80歲的老人家,出外買東西,都得用信用卡。那是一種怎樣的感覺呢?那只有當事人最清楚的事了。旁人定會覺得她很有錢的樣子而去注意她。現在的歹人哪!都是貪心一族!總是想法子把別人的錢弄到手。

        再者,年輕人都會被不懷好意的人推倒而受傷,甚至嚴重的話,成了植物人或死亡,更何況是一個老人家?!簡直是一種負擔!

        心裡想,如果有信用卡,我是不會把它交給年老者如我的家婆。

        一生中,從不曾有過任何一張的所謂信用卡。原因無它,乃是因為知道自己沒有那種的能力。據我所知,只有那些富翁或每個月有3位數薪水的上班一族,才有資格去申請那種見到卡就等於見到真人一樣有信心。

        以前的情形確實有這樣的現實法。

        如今,不同時代似的。

        為了要爭取顧客,個個機構或銀行方面,都爭先恐後地出各種的主意,希望能贏得顧客來公司交易,以取得更有效的金錢收入。

        其中最引人歡喜的就是那一張張不同的信用卡。

        現在的情況是每一個人都可以申請信用卡,只要付得起。

        所以,現代人的錢包裡,多多少少都會見到信用卡的影子。就足可見一般。

        在年頭的時候,外子叫我去銀行簽一些文件。

        原來的情形是,他在他弟弟的建屋子股份裡投資一些。領到的薪水,他就把它進入我的銀行戶口內。

        嘿!就是這樣吧!我變成銀行工作人員眼裡的「有能力者」。他們要送我信用卡。

        我呢!真的是山芭佬一個!(事後想起時)

        對方問我要申請幾張。

        我傻裡傻氣地回答說我要兩張。

        心裡想的是,我留一張在我的錢包裡,買車油時可以用上場。另一張可以給女兒,就如我在平常日子裡用外子的信用卡一樣。

        外子得知我拿了兩張信用卡後笑著說:“怎麼要兩張呢?一張就夠了嘛!孩子要,可以向我要一張啊。”

        說得也是。

        他啊!錢包裡躺著一二三四五六張的。都是本市幾間銀行的傑作。他們說是給他免費的。免費的是卡而已,不是錢。

        當然,還錢的時候是不講感情的。過了還錢的期限時不還或忘記還,利息是慢慢加上去的。

        “要小心看它!若是不見了一定要通知銀行,免得被人領了錢!”枕邊人吩咐著。

        有卡在手,確有一種很榮耀而蠻有成就感的感覺在心頭。是暫時性的。

        開始的時侯,我用卡還車油。

        以往,用外子的卡簽名。名字底下還要寫上「妻子」字眼。意思說我不是卡的擁有者。此次就不同款了。我簽的是我自己的卡。

        而每一次打的油是30多令吉到40多的。一個月裡要打4次或5次的油。用卡還車油是蠻好用的。好用之處是我們不用現錢還。心裡頭,好像沒花掉錢的樣子。其最大缺點也在此。因為覺得沒花掉錢,所以會有那種錯覺說,錢包裡還有錢買別的東西。

        聽說那些不大懂得用信用卡的卡奴,就是如此被錢朦了眼。以為自己有的是現錢,所以會沒有節約地到出買物資產品。最後,在帳單來到家門時,才明白自己原來花了很多錢。

        用卡定飛機票也是非常好用的一個方法。我們不用等到上班時間到代理處買票。隨時隨地上網際網絡,我們就可以把機票買到手。幸運的話,還能讓我們買到便宜票而樂哈哈。

        信用卡固然有其好用的地方。商家們出門在外,不方便帶太多現錢在身邊。而它就剛好派上場應用。

        不過,對一個家庭主婦如我來講,就不怎麼地有用到信用卡的地步了。它帶給我的豈止是麻煩,簡至受不了那種等待還錢的時刻!

        帳單來的時侯,都是在一個月過後的事。帳目裡出現一筆錢,那是肯定的現象。錢包裡有沒有那筆錢,還得要看清楚或去預備!

        欠銀行錢是不可以拖到第二個月的,要加上利息的。到銀行還錢,就等於到銀行辦事一樣。沒有特別的對待的意思!一定要排隊!遲去的話,也要排個老半天。這還沒算進停車的委屈!常常找不到停車位。

        想想,我一個全職家庭主婦,為什麼要面對這樣麻煩的事!?打一次油就在現場把油錢還清,誰也不欠誰。

        關於訂飛機票麼,反正沒有幾回出門。就是有出門,也可以用家人的信用卡就行了。

        有了這些想法後,我立刻有了決定。

        到了第三個月,我又來到銀行,說什麼也要把信用卡除掉。

        有關負責人勸我好幾回:“我們給你免費用一年耶,不用還錢的卡。人家要申請都請不到的。他們要還75令吉一年的。為什麼你不用它?好歹用完一年囉!”

        “很麻煩的。車沒得停是一回事。還要排老半天的隊。況且我在此銀行沒有來往,花我很多時間。”我說。

        “不會啦!你可以叫你老公來還的麼!很容易的。”

        我搖頭。

        實在用不慣這種的卡,是我心裡的話。

        前幾天還看到台灣方面的新聞,說台灣人因為還不出錢而成了卡奴。有人還買了幾張卡輪流還,到了後來卻積少成多。

        說實在的,我不想自己有一天會變成這樣難堪!

        因為我們人類永遠也趕不上,錢有四條腿的事實!

 

                                       2006.12寄自馬來西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