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零吉

 

        載著那從明都魯回來度假的妹妹去碼頭。她要搭船上詩巫。

        因為時間還早,所以就決定把我的車停在附近,帶妹妹去走走。泗里街的早上時光是熱鬧的。

        要想在街上找一個停車的地方,是難若登天。除非是車主已買好菜肉!

        在碼頭處附近繞了幾圈,很幸運地會在近碼頭的一個遊樂場前面找到一個空位。即刻就把自己的車給塞了進去。心裡頭正奇怪左右兩旁停的怎麼都是羅裡車。

        帶著妹妹去喝了一碗由馬來同胞做成的紅豆冰、幫她買三片光碟、領她去見一個賣金的小學同學、然後到廣東人開辦的圖書館走馬看花地看了幾頁的老夫子漫畫。最後才帶她去碼頭。她搭的快艇是1045分開往詩巫。

        駕車的感覺真好!

        外面陽光烈照。影響不到我樂乎乎的心情。還很高興有那種陪妹妹走過街道的機會。

        高興之下,沒料到會見到一張深咖啡色的紙張夾在車的玻璃上。心想那不可能是泊車的車費單。本地目前還未實行這種泊車固本的。

        一回到家,就立刻把那張紙拉起來看。沒讀幾年國語書的我在紙裡見到了一個國語字「泊車」的字樣。

        這下可一下子明白,收的那張紙是通知我說我泊錯車位。

        問一個載學生的朋友。

        她說:「你要罰款了!現在抓很緊哦!可能要還RM60了。」

       另一個女友說:「遊樂場前面的車位是給羅裡車停的。傍晚時分是隨便的。」

       哦!原來如此。

       怪不得我以前帶小孩子去遊樂場玩時,我總是把車停在那邊而沒事的。

       原來白天跟傍晚泊車是不同的。

       沒法子,有理由也變成沒理由的,乖乖地送上罰款單。

       年輕的警察問問電腦(把我的資料送進),然後泠泠地看我一眼說:「三十零吉。」

       嘩!三十零吉!可以給我買兩天的菜肉吶。就如此地飛離我的錢包。

       沒帶眼識牌的後果!

       事後讓我真正上了一課泊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