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書報上,看到一些文章,讚揚美國生活,把美國人捧到天上去;似乎這個世界,美國人的個性、行為和品德,都合乎標準,應該追隨和效法。為了加強論點的分析,又把中國人作比較,將中國人的短處、缺點挖出來,說到一無是處。

  文章說得頭頭是道。華人讀者開始懷疑,經歷幾千年文化,曾是文明古國,世界還沒有發現新大陸,地球還沒有建立美利堅合眾國,中國已經揚名四海,這個民族自稱炎黃子孫,認為是龍的傳人,竟然這麼醜陋,這麼衰格!

  問題的關鍵,在於那類書報的文章,刻意描述美國人的長處和優點,更極力把中國人的短處揭露出來。理由似乎很充足,其實都是片面的。

  這屬於誤導!

  就以越南的場合來說,越共解放南方初期的政策的確令人不滿,人民才會逃亡。到八十年代中,已經改革思維,到九十年代開始,政策改善了,人民生活逐步安定了,能安居樂業,有機會發財致富。許多善於生產經營的工商業人士,撈到盤滿缽滿。

  然而,不少早期逃亡的,獲得美國收容的人,仍不了解形勢的轉變,其思想還滯留在七十年代末期,以為越南的生活必定很苦,只有來美國定居才是天堂,儘量說服在越南的親人,放棄一切,千方百計搞移民。人家在越南本來作老闆的,有很好的經濟基礎,前景良好;聽信了這一番說詞,移民到美國,人生路不熟,手藝不適用,變成英雄無用武之地,挽著飯盒上班已是萬幸,語言不通,仰人面色,極度受氣,一不小心被解雇,供屋供車無著落,更是難堪!

  這就是因為誤導!

  在法庭上,律師為了打勝一場官司,在盤問人證的時候,常常提出一些引誘話題,特意誤導,好讓證人在不知不覺中陷入了預設的佈局,說出有利已方的資料。法官經常要阻止這種誤導,因為會影響到案情的真實面。

  中國舊社會的婚姻,重視媒妁之言,常由男家遣媒至女家說親。媒婆為了撮合姻緣,把握著雙方的優點,向對方說項,在相親的時候,教唆男女對象儘量遮掩缺點,讓對方互相覺得滿意,使其達成做媒的任務,這也是誤導。

  有個笑話:從前有個媒婆,為了撮合一對佝僂駝背的男女,安排見面的時候,她說女子怕羞,最好不要接近,互相偷窺就可以了。先看男的,在後院騎在馬背上,彎腰拉缰繩,準備奔跑的樣子;輪到看女的,只見站在花園裡,正低頭聚精會神在欣賞鮮花。媒婆特別的誤導,當事人以為郎才女貌,美滿良緣,婚姻結成了。不過,有人寫了一首打油詩諷刺:

  男看女時女看花,女看男時男騎馬;

  等到洞房花燭夜,床上一對大龍蝦。

  我所以特別提到誤導,是希望朋友們在閱讀文章的時候,不要被歪曲的理論所誤。除了表面的堂皇理由外,有時須要深入了解,許多似是而實非。

俗語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看來有道理,實際不然,真理只有一個,只是人人都希望真理站在自己面前,卻不肯誠實的站在真理的那邊,為了獲得利益,強行辯護,強詞奪理,甚至以虛假理論誤導別人。

 

稿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廿五日鳳凰城

二○○四年八月,發表於美國鳳凰城亞省時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