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組織   


 
  二○一二年三月了,農曆壬辰龍年也進入二月,鳳凰城僑界各社團的聯歡春宴,仍持續進行著,顯示出團體組織的潛在力量並不簡單,意義深遠,值得大家去擁護支持。
   海外僑界集會結社,是傳承先輩華人的團結精神。先輩們之所以飄洋過海出外謀生,是當時國內不安定,生活困苦。如果家鄉富庶,容易過活,安居樂業,誰願意冒險離鄉背井到人地生疏的外國工作?在別人的國土覓食,種族不同,語言不通,受到欺凌歧視在所難免,只得忍氣吞聲,怎敢怨天尤人。先輩們明白,惟有團結能凝聚力量,自我聯繫,以集會結社方式團結起來,產生力量,互相幫助,濟弱扶傾,才能屹立不搖。 
  集會結社的形成,始初都是志同道合、志趣相投所引起,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先輩們最先的組織,不外是同鄉情誼、工友關係和宗親血緣三大類。
  在陌生的國境碰到同聲同氣的故鄉人,「君自故鄉來,應知故鄉事,」那種喜悅是無法形容的,所謂「久旱逢甘雨,他鄉遇故知」,人生一大快事,進而成立同鄉會,鄉音鄉誼,一切比較暢順。
  其次是職業相同,如果大家都是行家,話匣子揭開就容易溝通,題材不絕;或者在一起工作的同事,經常接觸,患難扶持,有時被資方欺侮,更須集合一股力量,工會業團組織由此而誕生。
  還有是姓氏宗親,也是華人的傳統特色,「先生貴姓?」幾乎是早期華僑社交的第一句問話,對方如果同姓,稱兄道弟,倍感親切,姓氏比同鄉更明顯有血緣關係,五百年前是一家,追本溯源,萬姓同宗,所以宗親會的成立,也是團結象徵。
   各個組織是這樣分門別類的形成,然後再互相聯繫成為僑社一股強大力量。然而,今年春節期間,我卻聽到一種異常的聲音,有位朋友感慨地說:「這些集會結社好是好了,卻美中不足,帶有自立門戶,各自為政的模式。譬如想加入某某同鄉會,可是自己不是該鄉村的人,不能出席;想參加某個宗親會,自己又不是那個姓氏,不得其門而入。」他最後是讚揚開平同鄉會的組織,附設開平之友,人人都可以參加。
  這位朋友的感觸,主因在於其同鄉人數稀少,其同姓宗親不多,缺乏可參與的團體組織,故有此言。
   相反,我也聽到一些意見,認為同鄉會就是聯絡鄉誼,宗親會就是結合宗親,其他行業如餐館會、工商會、作協等,目的是聯繫該範圍的人士,敦睦情誼,鞏固會務,互助合作,這樣才符合「正名」學說,名正言順,名副其實。舉辦聯歡宴會時,當然可邀請其他人士參與,交流經驗,互相切磋,同歡共聚,毋須附設什麼會社,因為此舉變成複雜,失卻組織本會的原來宗旨。
  民主社會就是這樣,見仁見智,見解不同,觀點迥異,好與不好,宜或不宜,各有自由,都不是大問題,至於發展結果如何,成績優劣良莠,惟有等待事實證明,讓時間尋求答案。
  最重要的一點,還是海外僑團的組織是否能展示僑社力量,為大眾僑胞服務。所有僑團理事的責任重大,不是搞好聯歡春宴就算成功,皆大歡喜固然獲得鼓掌,但平日隨時發揮團結博愛的精神,公爾忘私地互相扶持,盡心盡力地解決難題,熱心公益,我為人人,才值得敬重。
   團體組織是海外華人不可忽視的力量,經過年年月月,風風雨雨,累積經驗,大都穩固下來;隨著移民的增加,以前尚未成立的團體,現在也陸續組織起來。只是國際政治環境的轉變,兩岸實力的消長,影響僑社地位,活動範圍不多不少受到阻礙。過去只有一個中華民國,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有才幹的僑領獲聘任為僑務委員,不用分心,無須顧慮。自從大陸政權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位置後,海外僑務發生大變化,僑團組織逐漸分為兩派,糾紛爭執,意見分歧,這是最令人遺憾的情況。
            

           一二年三月二日星期五發表於鳳凰城亞省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