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粉絲

 

 

     日前,一位遠地朋友來電暢談,問起我懂不懂粉絲的意義?我當然知道他所詢問的粉絲,不是傳統的食品,不是粉絲蟹煲之類,而是近年興起的粉絲,來自英文Fans的譯音。

     本來,Fan的意思,除了風扇外,一般是指狂熱愛慕者,著迷追隨者,包括對於戲劇電影演員、歌唱明星、運動健將或文學藝術作家,獲多數觀眾、聽眾、讀者所喜歡,大力擁護與支持的擁躉,由於狂熱仰慕以致迷戀,故俗稱為「迷」,乃有影迷、歌迷、球迷的詞彙出現。但不知什麼原因,網路盛行後,竟放棄了正當的傳統用語,改為英文音譯的粉絲,混淆了食品的名稱,實在不值得推廣,只是大眾一窩蜂跟隨使用,成為潮流俚俗,沒辦法制止。若以英語文法而言,粉Fan加絲s已經是屬於多數,粉絲「們」實在是多餘了。

     這位朋友指出,在網路上,有些學者使用粉絲的場合不恰當,面對與自己交流意見的網友,竟然大呼「粉絲們」,大有不可一世,高高在上的傲氣,實在令人看不順眼。以一個有學識的作家來說,必然得到讀者的稱讚:「您的文章很優秀,我很喜歡閱讀,我是您的忠實粉絲,請繼續創作讓我們分享。」被尊崇的偶像,通常會自謙地回應:「謝謝,不敢當,還請多多指教!」粉絲,應該是捧場者自稱,或是由他人轉述。被尊崇的偶像,絕不應該大言不慚地說:「你們都是我的粉絲!」如此說法是自大,目空一切。

     朋友繼續解釋:現在的粉絲,即是過去常見的什麼什麼迷,所有迷都是捧場者自我承認,或由第三方面所提及,譬如報紙報導:某某歌手演唱會,有許多粉絲購票入場,座無虛席。又可能有聽眾讚揚歌手:「啊!您是情趣歌王,我很喜歡聽您的歌,我是您的粉絲呀!」……當年台灣歌星青山,對於香港狂熱愛好者成立青山歌迷會,他覺得太抬舉,提議改為青山歌友會,比較親切平等,有互相切磋之含意,提高了粉絲的地位。因為一群所謂歌迷的捧場者,並非全是泛泛之輩,臥虎藏龍,內有不少高人,學識可能超越自己。

     我這位朋友覺得奇怪,把粉絲詞彙用得欠妥,看得不舒服,為什麼大家沉默不語?明知悖理而容忍,交流平台怎能改善?他希望我將其意見寫出來,粉絲粉絲的詞彙才可正確運用下去。

     而今的我,已習慣低調生活,寫寫隨筆,休閒素描,與讀者分享;平淡度日,冷眼旁觀,很少高談闊論。偶爾在臉書湊趣插嘴閒聊一二,無關痛癢,不願節外生枝,避免惹火燒身。但既然朋友建議,就順便略述一下罷了。

 

                        二○一六年十一月廿七日發表於臉書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