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使者

 

  五十年代以前,因為生活習俗與環境所限,貧窮失學的華人子弟不少。一般家庭背境較好者,由小就受華文啟蒙,而能夠讀上初中上高中者只屬小部份;有的只讀了三五年華文就要輟學替父母料理業務,有的要跑到社會去當學徒,祈能學得一技半藝,他日安定生活、光宗耀祖。至於學地方語或外語,當時是沒有人考慮到的。

  通過經營上的交易,要靠語言溝通,當時堤岸華人能操幾句越語,已經是很特別的了。至於稍熟越文越語者更是稀少。若遇到行政上的稟章、或訢訟事件,則非要靠“媽証”(翻譯員)不可。而這些“媽証”都是法屬時期的官方翻譯員,或多或少都染上官僚作風,替人民辦事索價不菲,非一般低矮的勞動人民所敢聘用的。

  到了五十年代中期,堤岸知識界才開始認定越文越語是官方的文字語字。身為一個國家的公民,不懂本國文字,站在任何場合都是吃虧的。為了適應環境與語言之溝通,有人效香港華人用漢文講英語的方法,由某書局出版了一本小冊子,是教人用廣州話講越語(用諧音)。雖然獲當時一些小商採用,但由廣州話拼出來的越語不但不準確,有時也差距很遠。

  後來西貢國家語文大學教授李文雄先生有先見之明,便在堤岸梅山街萬國晚報隔壁(現為巴迫街市左邊約在第四、第五家舖屋位置)開辦了一家“振中”越文中學,為各華校畢業出來的中學生,專修越文課程,給華人子弟逐步提高越文程度。後來“振中”中學學生增加,舊有的地方不能容納而遷到和平市阮橫德街,現為恆隆二旅店對面。

  與此同時期,西貢廣播電台也有一位施達志先生,每天在廣播華語節目中加插一些越文教材,為華人聽眾製造一個學習越語的機會。

  通過這二位文化使者的推動,華人都意識到生活在越南本土,越文與越語是切身問題。大家開始鼓勵子弟在學好華文的同時也要進修越文、講越語。

不久,國家正式頒行雙語教育政策,華人子弟都胸有成竹地完成國家規定的學科。這時李文雄教授的“振中”中學的學生也越來越多了;後來李教授和他的第一屆越文中學畢業生編纂了一本“越華字典”,是為堤岸華人自己編纂的第一本字典。

李文雄教授和施達志先生給堤岸華人的貢獻是不小的。半世紀後的今天,堤岸華人早匯入越南民族大家庭中,當年這二位使者推動、教導下的聽眾、學生,對堤岸五十年來經濟文化發展都是戚戚相關的;而他們的子弟們也正在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繁榮中已茁壯成長中的第二代接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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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為安散文集《堤岸今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