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華人婚姻觀

 

  上世紀初由中國廣東、廣西、福建各省華人同胞移居到越南各地去謀生,無論初衷如何,他們的民族意識是根深蒂固的。有的居留已經幾代,與地方居民早就打成一片,但他們仍然以客住的身份保留距離。因為他們認為有生之年都會落葉歸根,回到中國去安享晚年。 

  回顧老一輩華人到越南找活前,家鄉早有妻兒。因為要改造環境,不得在居留地勤勞地奮鬥,忠厚待人。卻因此而獲地方居民青睞,招入贅者不少。有了安定的生活後,他們會匯積蓄回家鄉去買田置地,重建家園,好讓親人過著安適的生活。此外,有的會迎接家鄉的妻兒到越南來與側室團聚;而在居留地的側室,如果有生下子女,他們都會想辦法送回家鄉去學文化受教育。成長後順便在家鄉給他們的子女授室、婚嫁。有小部份要留在家鄉繼承管理祖先的墓塋與香火,大部份都回到原居地繼承父母的產業。

  這一代在中國承受傳統教育的新華人,他們的民族意識與前一代人分不出二樣。所以當他們再回到居留地後,他們處世的觀點也與父母湊合,鞏固了傳統信念。

  越南華人對婚姻的觀點非常慬慎,是與傳統分不開的。當子女成長時,他們的婚姻對象要得到父母的苟同。雖然是華人與華人之間,但要以本語系為準,因為在舊社會中,家庭的建立是靠語言溝通的,只有同語系才能打破婆媳間與家人的隔閡。但對姑表、姨表、同姓則成為禁例,是怕血緣相近,影響到下一代的健康與幸福。(根據一般民間的觀點,認為弱智和軟骨病症是由血緣相近而產生的病態。)有關與別語系的人通婚,因為語言溝通不力也會形成家庭成員的誤會而引起衝突。與外族人通婚更為親屬朋友非議。

  至於女兒家要于歸,在當時重男輕女的舊觀念中,有一些進步的父兄雖然會放寬俗例,不同語系的人也可嫁出。但要嫁給外族人,仍然還是禁例。故在這些年代有不少私奔的愛情悲劇發生。

  到了五十年代以後,通過經濟發展和西方觀念入主,影響到新一代華人的族群觀念,婚姻的概念也放寬了。尤其自我國國土統一後,越南華人得國家認定為五十四個民族中的一員。華人有了法理名份,也真正有了自己的家國。對過去湮遠迷惘的中國不再耿耿於懷了。因為自己的祖國有更好的宏觀。大家都可以安居樂業,人人平等。對構成家庭的份子已經不分族群,兒女的婚姻也獲得解放。

  如今,只要有愛情的呼喚,男女都可以奔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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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為安散文集《堤岸今昔》